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是学校保障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教育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反馈与跟踪,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一)负责全校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与实施情况进行监控与评价,指导教学单位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进行常态监测和反馈控制,向学校提出教学管理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督导机制;负责与教学督导团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组织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全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信息,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分析报告;
(五)负责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协调本科教学常规评估相关事宜;
(六)接受委托评估;
(七)开展本科教学评估研究;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