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20 点击数: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进程表》安排,现将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撰写学院自评报告。各学院负责组织撰写本学院自评报告。

(二)撰写分项自评报告。各项目建设组牵头部门组织撰写各分项自评报告。

二、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

(一)学院自评报告要依据审核评估范围,从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特色总结等7个方面,逐一撰写,做到“项目不能少、要素不能丢、要点可综合”,能够充分体现“四个度”。全面总结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学院自评报告模版见附件一)。

(二)各项目组分项自评报告要做到要素不能丢、要点可综合,以体现“四个度”为主线,总结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各项目组分项自评报告模版见附件二)。

(三)自评报告在撰写过程中,对取得的成绩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要有充分的支撑材料进行佐证,报告内容要与支撑材料、教学档案和统计数据等材料保持高度一致。要注重写实性,表达要精准、观点要凝练、文稿要通畅,逻辑性强,能够基本成体系,可采用图表等各种直观形式来增强表达效果。

(四)字数和排版格式要求。学院自评报告、项目组分项自评报告总字数原则上均不少于1.2万字,其中问题与改进措施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排版格式要求(见附件三)。

三、完成时间

(一)各学院须于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学院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二)各项目组牵头单位须于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分项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三)自评报告纸质版经执笔人、审核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时间规定报送龙山校区行政楼北409室,电子版发到pjb408@aqnu.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自评报告是学校审核评估的核心材料,是审核评估专家对学校本科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的基本依据。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学校审核评估材料(相关文件材料均可在学校审核评估专题网站下载),根据学校审核评估111个引导性问题和学院审核评估102个引导性问题(见附件四),准确理解各审核项目所涉及的审核要素和审核要点的具体内涵,高质量的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

 各项目建设组牵头部门按照《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及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五),可通过组织专题会议或下发工作文件等方式组织协调各分项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责任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布置要求,积极提供详细的内容及支撑材料;各职能部门应积极主动对接学院,主动提供相应数据及支撑材料。各学院、各项目建设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专家进校前自评报告定稿的最终责任人。

(三)明确任务,加强督查。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在研习相关评估材料的基础上,对照本单位情况,明确任务分工与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督导组不定期以专题汇报、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各学院、各单位自评报告的撰写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校评建办联系人:陈磊  电话:5300171

储大为 电话:5300165

特此通知

 

附件一:学院自评报告撰写模版

附件二:各项目组分项自评报告撰写模版

附件三:自评报告排版格式要求

附件四: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五:安庆师范大学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              

 

 

   安庆师范大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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